近日,为科学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,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,预防安全伤亡事故发生,确保群众的生命得到有效的保障,金安区东桥镇依据《城乡建筑施工安全》要求,组织职能部门按照“八条”建筑施工安全常见标准,对全镇包括新农村的在建建筑工程进行检查督查。
“八条”内容主要包括:一是否有建筑单位设计的施工图。二是否与施工单位或个人签有合同。三是否有建筑单位施工资格证、上岗证。四是否佩戴有安全帽。五是否搭架、挂有安全网,高空作业是否佩戴有安全带。六施工场地是否有围护栏,部位是否有安全标志。七施工材料堆放是否整洁、规范,是否堵塞交通。八按照“谁用工,谁负责”的原则,建筑户或承包人是否与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,其人身安全健康。
通过“八条”标准检查建筑施工安全,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建筑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,有效地为该镇建筑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,从而有效地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(李传楠)